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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牢记“三个代表”的要求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 牛爱民)十六大召开前夕,“公正执法的楷模”方工在他的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当时方工正在仔细地审查案卷。办公室的氛围和他认真的工作状态,使人感受到当前国家和社会正在形成和完善的法治环境。

  不久前媒体连续对方工的报道,一系列的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座谈会,使他的时间更加宝贵了。方工还是老样子。他说:“一个人有两件事最使你难受:一个是别人指着你的鼻子骂你;再一个就是当着你的面赞扬你、夸奖你。”方工很平静地说,“从党的利益上看,这也是我的工作;是在亲身宣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弘扬党的宗旨和作风,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

  “身为共产党员,一定要胸怀大局,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时刻牢记‘三个代表’的要求;只有对改革开放、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充满信心,才能将远大理想与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结合起来,将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讲这话时,方工的脸上透着坚定和自信。

  身为人民检察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方工非常清楚他的工作意味着什么:“作为一名执法者、一名领导干部,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时刻在工作中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牢记‘三个代表’的要求,体现我们党的宗旨。”

  方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发展快、变化大。到今年4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除了制订了宪法和3个宪法修正案,还制订了292个法律,通过了12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行政部门制订的法规规章更多。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公民对司法机关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监督意识也越来越强。司法机关的发展、变化、进步也非常大,强调公正执法、正确履行职责;强调队伍建设,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大力进行司法改革,实行检务公开、主诉检察官制,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在办案方式和办案理念上开拓创新等等,说明我们的法制建设生机勃勃,正在朝着依法治国的目标大步前进。”

  “十六大以后,党会对我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更具体、切实的任务,我国的法治建设会更加蓬勃发展。作为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我感到肩上的担子一定会更重,压力和责任会更大。压力、责任,就是动力。”方工坚定地说:“毫无疑问,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大提出的要求努力工作,坚贞不渝地实践‘三个代表’,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为党的事业,为依法治国的大业,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一定会贡献自己的全部精力!”

  方工的人格,他的行动和多年始终如一的工作状态,证实着他发自内心的话语。(完)

编辑: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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