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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租户闹纠纷不腾房 房主忍无可忍怒揭瓦
北京频道 ( 2008-05-08 09:44:44) 稿件来源:北京晨报

    “拆门、砸窗……”昨天,东四十四条43号院内一间只有17平方米的小屋惨遭揭瓦,而“辣手摧房”的竟然是43号的几位产权人。原来,该处房产承租人因自家补偿款纠纷而迟迟不腾房,产权人多年拿不到属于自己的房产,遂愤而出手。

    现场

    房顶被掀窗户被砸 一片狼藉

    “看吧,如果今天晚上下雨,这房子能塌了。”昨天,记者来到东四十四条43号时,王女士正对着满地的碎瓦片发愁。一间17平方米的小屋,房顶上的瓦片被掀得乱七八糟,一地的碎片还未被拾走,地面也被砸得斑斑点点(见图)。小屋的门已被拆下放在院子里,一扇窗玻璃也没了影踪,不经意瞥一眼,屋内的凌乱已一览无遗。

    王女士说,几天前,几位房主从内蒙古来到北京,“拆门、砸窗、上房揭瓦,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就是为了让我们腾房。”在这样猛烈的“攻势”下,本来就已老旧不堪的小屋更加岌岌可危了。而之所以会上演昨天这一幕,其中隐藏着两家人的无奈以及围绕小屋的纷争。

    租户

    补偿款引家庭纠纷 拖延腾房

    王女士告诉记者,东四十四条43号为私房房屋,后来由于历史原因,被收为公有。上世纪70年代,自己的奶奶从房管所承租。八九十年代,自己一家和四叔一家先后将户口落在了该处房产。

    上世纪80年代,这间小屋被判归还原房主。2004年,王女士奶奶的单位决定出资21万元作为腾退小屋的补偿款,而纷争也由此开始。

    王女士说,四叔一家只在此小住过几个月,随后就搬了出去,而且他们在别处也有房产,却非要争夺这笔款项。奶奶在山东去世后,43号就没有了承租人。由于款项只能补给承租人,而双方就谁该被推为承租人争执不下,腾退迟迟无法进行。去年年底她们将叔叔一家告上法庭,可官司还没有眉目,房子却遭揭瓦。

    随后,记者致电王女士的四叔,他表示,自己一家虽没长住,但自己的女儿从1990年一直住到2003年。2003年,考虑到给房主腾房,才将母亲那女士和女儿接出来。而自己并没有房产,只是租房住。 他表示,自己能接受的是双方各得一半,否则他难以让步。

    房主

    各种借口一拖再拖 忍无可忍

    而此时,在43号院附近的一家小宾馆里,从内蒙古赶来的几位房主也因为三天的“揭瓦行动”劳累不堪。提起43号,几位兄弟姐妹更是一肚子火。房主之一何女士表示,早在两三年前,43号就已经被判归还给他们了,可对方却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我们已经容忍两年多了。”两年来自己数次往返北京和内蒙古之间,属于自家的房子却始终无法收回,这让他们失去了耐心。随后,她出示了一份房屋出售合同,表示几天前,他们已经将43号出售给一位商人,对方也已支付了订金,但就是因为房子无法腾退,他们拿不到剩余的房款。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出此下策,“无论如何,这次来我们非要让她们腾房不可。”

    律师说法

    综合条件推选承租人

    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林律师表示,推举承租房的承租人,主要应该从户口是否在该处房产、是否为居住两年以上的共居人以及在别处是否有产权房或可长期居住的承租房等三个因素综合考虑。像王女士所处的纠纷,可能很难再推举出一位承租人,而这三个标准将会成为双方分得相关款项数额的依据。

(责任编辑: 李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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