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海燕的母亲情绪激动
 被告郑海燕受审
竞报记者朱燕报道 和丈夫离婚一周后前去探望儿子却被拒绝,情绪失控的郑海燕顺手拿起菜刀向以前的婆婆砍去,造成轻微伤。昨天,郑海燕在海淀法院受审,其前夫和孩子也赶来法院看她。
看儿子遭拒砍婆婆
23岁的安徽女子郑海燕2003年在北京打工时认识了顾某,并在当年结了婚,2005年生下了一个儿子。但因为各种原因,两人在2007年的6月底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一周后,想儿心切的郑海燕到前夫家看孩子,并希望将孩子接走,遭到了前婆婆的拒绝,争执中两人厮打起来,郑海燕顺手拿起菜刀砍向了她。
“我当时确实想杀她”
昨天开庭时,郑海燕的母亲参加了旁听,她的前夫和被砍伤的婆婆也带着孩子也来到了法院,但因迟到未能参加旁听。
公诉人指出,2007年7月3日10时许,郑海燕在海淀区田村后街307号一出租房门前,因离婚后探望孩子一事,与被害人唐女士发生争执,持菜刀砍杀唐女士,致被害人唐女士左前臂损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偏重)。同日郑海燕被抓获。
但郑海燕为自己辩护说:“我就是想吓她……我在公安机关说想杀她是因为当时很激动”。但直到庭审的最后,她终于低头承认说:“我认罪,我当时确实是想杀她。”
受害人写信求情
在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中,有一份被害人唐女士签名的申请。申请里写到:“当时一时气愤才打的110,到派出所后郑海燕情绪不好,讲出的不好言语,我也因一时气愤录的口供,现后想,看在孩子太小无人照看的份上,我不追究她一切刑事责任,望你们的公安干警给予同情。”
而在此后的口供中,唐女士也说到,毕竟以前是一家人,当时她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没让郑海燕看孩子。“看在孩子的份上都不想追究了,她把医药费赔我就行了。”
庭审结束后,一直旁听的郑海燕的母亲突然跪在地上大哭,边哭边说,“你们放了她吧,我求求你们了!”直到情绪稍微稳定后由法警搀扶出法庭。
竞报通讯员 滕晓丽/摄
(责任编辑:李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