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向东、王向忠(左)兄弟出庭受审。本报记者 郭晓明 摄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孙思娅)为了解决家中的经济和债务问题,刚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王向忠和哥哥王向东在银行门口抢劫6.7万多元。昨天,朝阳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年和9年,并处罚金共计3.8万元。
抢劫时当场被抓获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对9起案件17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王向忠兄弟俩就在17人当中。兄弟俩身材偏瘦,剃着寸头,在法警看押下,两人低着头站成一列等待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18日上午10时,两人经过预谋,携带木棒来到朝阳区麦子店枣营北里农业银行。之后,哥哥王向东进入银行找到刚取款出来的32岁男子何某为作案目标。何某走出银行后,王向忠持木棒上前击打何某面部,抢得何某随身携带的纸袋1个,内装有现金67800元。王向忠逃跑时,看到何某和群众追赶,便扔弃纸袋,后被民警抓获。王向东当天向公安机关投案。法院认为,两人在公共场所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巨额财物并致人身体损伤,构成抢劫罪。
记者探访兄弟老家
王向忠弟兄俩都是天津市蓟县农民。近日,记者赶往位于天津市蓟县县城70公里外的兄弟俩家,但没有见到王家人。邻居佟老汉告诉记者,王家以前生活条件不错,曾在村北新盖了一栋小楼,并贷款购买了一辆小卡车,从事运输。但之后哥哥王向东出了车祸,欠下许多钱,所以把房子和车都卖了。现在家里人都在外地打工,“听说是在城里收破烂”。
对于王向忠,佟老汉印象深刻,“孩子好学、好钻,成绩从来都是前10名。平时觉得挺老实的。”据老人介绍,王家人外出打工后,每年收麦子的季节才回来,每次王向忠都要帮助佟老汉干活。
村里许多人都知道王家兄弟抢劫的事,都觉得很意外。大家都觉得,这兄弟俩抢钱可能是因为“欠钱压力太大了”。
弟弟接受判决“不后悔”
昨天,王向东在法庭的说法与村民所说类似,他告诉记者,2002年发生车祸,他需要支付的医药费和赔偿数额总计有10万元。因此,父母不得不到城里打工,一年挣3万元,但“每天起早贪黑,挣钱不容易”。到了去年,这个家庭仍有5万元债务。
去年6月,王向忠参加了高考,他觉得自己能考上,但学费一年至少要5000多元。其间,父母想办法为王向忠凑学费,还对王向忠说,上学前肯定能凑齐。但王向忠希望能帮家里分担点负担,“要还债,要上学,我哥也快结婚了,都需要钱。”王向东也说,“父母岁数大了,自己也不小了,却一直没给家里挣钱。”兄弟俩商量后,决定抢钱。
宣判后,王向忠表示接受判决,不后悔,他认为“这些都是命中注定”。而哥哥王向东则表示后悔,“对不起他(弟弟),对不起父母。”
■对话
兄弟争罪
记者:抢钱是谁的主意?
弟弟王向忠:我的主意。
记者:你哥什么意见?
王向忠:他一开始特别严厉地批评了我,但之后我多次劝说,他同意了。
记者:一边是10年监狱生活,一边是大学生活,你说不后悔,但值吗?
王向忠:监狱里也是个小社会,也能学到东西。那有形形色色的人,可以观察他们。
记者:你能保证自己学到的都是好的吗?
王向忠:学什么可以自己选择。
记者:抢劫是谁的主意?
哥哥王向东:我想出来的。
记者:你弟弟说是他的主意。
王向东:(沉默一会儿)我想的。
(责任编辑: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