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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害两命 拒捕袭警 亡命兄弟被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北京频道 ( 2006-07-09 12:34:53) 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姬氏兄弟被带出法庭

    已经分别受过三次刑罚处罚的姬文刚、姬文飞兄弟,在靠底保生活时,不满经济上的窘迫,再次伸出罪恶之手,抢劫未遂将人扎伤后,欲到与其相识的马某家躲藏遭到拒绝,将马某和其外甥杜某杀害。公安干警抓捕二人时,又持刀将四名公安干警扎伤。7月7日上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姬文刚、姬文飞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姬文刚、姬文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令两名被告人共同赔偿杜逢雨等七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被告人姬文刚、姬文飞承担连带责任。

姬文刚(左)姬文飞在法庭上

    罪行累累的姬文刚、姬文飞兄弟,是北京门头沟人。哥哥姬文刚1961年出生。因犯强奸罪于198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因犯盗窃枪枝罪,于198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原判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因犯盗窃罪,于1993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9年3月刑满释放。弟弟姬文飞今年42岁,1981年因犯盗窃枪枝罪被判年有期徒刑7年,因犯盗窃罪于199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犯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于1996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2年10月刑满释放。

    先后被刑满释放的姬文刚、姬文飞靠低保生活,经济日见拮据,于是兄弟二人便想“搞点钱化”,经过预谋,他们选中了在一家农贸市场卖肉的一个东北老板。但两次抢劫都没成功,作贼心虚的兄弟俩就想出去躲躲。2005年8月6日晚上9点多钟,他们来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高铺村79号院马某(男,殁年43岁)家中躲藏,在说出因抢劫想出来躲躲的缘由后,遭到马某拒绝,马某绝意让姬文刚、姬文飞离开,姬氏兄弟便凶相毕露,分别持尖刀猛刺马的胸部、背部等处数十刀,致马某心脏、双肺、肝脏及胃、肠壁被刺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后来,姬文刚、姬文飞又对前来查看情况的马某的外甥杜某(男,殁年26岁)的胸部、背部等处猛刺数十刀,杜某被刺伤心脏、双肺、肝脏及胃壁,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二被告人作案后逃离现场。

    在山上躲了几天,姬文刚、姬文飞就偷偷回到一邻居家中,想在邻居家中躲几天。但很快被公安机关发现。2005年8月10日10时许,公安人员将兄弟二人堵在了他们的躲藏处,在实施抓捕时,姬文飞持刀猛刺公安人员拒捕,致公安人员史某等四名公安人员受伤。姬文飞又欲引爆手雷时被制服。经鉴定,一名公安人员身体所受损伤属重伤;其余三人为属轻伤和轻微伤。

    6月7日,北京一中院曾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姬氏兄弟对检方指控的连夺两命、连伤4名民警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作为兄长的姬文刚好象念起了兄弟之情,在法庭上推翻了过去的供述,对杀害二人的事大包大揽,一直在替弟弟开脱:“这些事儿都是我一人儿干的,主意也是我出的。”

    按照姬文刚的说法,“案发前,我和弟弟因手头缺钱便合伙去市场抢劫,将人扎伤后一块到找马某,身上带了7把刀和一个手雷。后来马某让我弟弟先回家,又想带着我去河北。我怀疑他想趁机杀我,就把他捅了。”

    “我扎马某时,我弟他在睡觉。”姬文刚在回答案发时姬文飞在干什么时的提问时这样说。而姬文飞的供述与其兄却差之千里。据姬文飞讲,他与马某在劳改时认识。因兄弟二人感觉钱不够化就想到了抢劫。在多次抢劫没有得手后,2005年8月6日凌晨又携带刀具出门寻找目标,遇到了武警模样的三个人后,将其中一人扎伤后,姬氏兄弟仓皇逃窜。白天他们二人在山里躲了一天,晚上,姬文刚、姬文飞二人携带数把尖刀及手雷等凶器,来到门头沟区斋堂镇高铺村马某家,在向马某讲清扎人事实,想在马某躲藏遭到马某的严辞拒绝后,姬文刚、姬文飞二人就持尖刀将马某和后来前来查看情况的马某外甥杜某杀害。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姬文刚、姬文飞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均应严惩。姬文飞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姬文刚、姬文飞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中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宣判后,两名被告人都表示要上诉。 (王文波)

    (责任编辑: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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