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长有被带进法庭
听一到宣判结果时的史长有
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王文波)为偿还欠下的十几万元赌债,28岁的史长有绑架并杀害了自己年仅11岁的表弟,并向姑姑家勒索赎金50万。4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亲戚间的绑架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判处史长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三十六万六千三百元。
史长有是某卫生院的一名司机,有稳定的职业和幸福的家庭,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他跟父母借钱买了一辆价值18万元的别克凯跃轿车。据史长有交待,在一次玩牌时他被人骗了,一下子输了十多万元。他没敢向父母借钱,觉得姑姑、姑父家挺有钱的,就想绑架表弟弄点钱。2005年9 月21 日中午1点左右,史长有开车来到姑姑家门口,等着正准备上学去的表弟,谎称要送表弟上学。将表弟骗上车后,他就用白色的尼龙绳把其手脚都绑了起来,又用胶带把嘴封上后放在车的后备箱中。因表弟小强在后备箱乱动,于是史长有就“抓住绳子勒了十几秒钟”。下午2点左右,史长有打出租车来到姑姑家门口,将一封信插在姑姑家的防盗门上,信上用黑色的钢笔写着“你的儿子在我手里呢!限你两天内准备50万元钱,从现在开始就不让你儿子吃饭,不让喝水,不让报警,如果不给,就七天后领你儿子的尸体。”
听一到宣判结果时的史长有
史长有没敢看在一旁的姑姑和姑父
后他史长有发现表弟已经死亡。“人死了,出乎我的意外,我感到这事儿闹大了,于是就想把尸体仍了”,史长有曾供述说。当日夜里,他将小强的尸体抛弃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处涵洞内,扔掉了捆小强脚的带铁链的绳子。9月28日下午,史长有在商店买了一张手机卡号装在了自己的手机上,又充了50块钱的话费。然后给姑父的手机发出了一条短信,内容大概是“你不要你儿子的命了,你不要报警”。后来,小强的父母报警,公安机关经侦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史长有,2005年9月30日史长有被抓获。
今天,小强的父母也来到一中院,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加宣判。听到判决结果,小强的母亲禁不住大声哭起来,小强的父亲一边劝慰妻子,一边抹着眼泪,坐在法庭上很久才离去。
此案在4月4日曾开庭审理,法庭上,当姑姑痛哭流涕地指责史长有忘恩负义时,史长有曾表示认罪悔罪,并说如果自己被判死刑将捐献所有的器官,用捐献器官的钱来赔偿姑姑和姑父。
“我只是想弄些钱,并没想杀我的表弟。” “我玩牌输了十几万元,于是便想绑表弟要点钱花。我当时想如果事发,知道是亲戚做的,他们也不会报案,我们家赔点钱就完了。”谈到作案动机,史长有曾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当问及史长有与姑姑家的关系时,史长有曾说:“两家的关系很好,以前上学时离家远曾在她家住过,待我也很好。”
宣判后,史长有表示要上诉。 (完)
(责任编辑: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