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和气生财”来对商家做生意时的态度进行规范。但近年来买卖双方发生的争执却屡见不鲜,有的甚至酿成血案,4月17日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商场内因买卖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王汉刚(左)和李兵在法庭上
据检方指控,案发当日,在西单华威大厦四层东区A3摊位,王汉刚因所售商品问题与李兵的妻子巫某发生口角,李兵闻讯后在该摊位前与王汉刚发生争执、厮打。
后王汉刚纠集几个人,李兵也纠集了几个人,于下午17时许,在该大厦四层滚梯旁再次发生互殴。王汉刚持剪刀猛刺被李兵纠集来的尤某的胸部,最后致尤某死亡,并将李兵等扎伤。
“他们一拥而上打了我,我就顺手把口袋里的剪刀拿出来了……”法庭上,王汉刚在回答提问时为自己辩护说。“我没有纠集别人,我记得扎在被害人的腹部。”王汉刚说,尤某从后面使劲拽他的头部,他无意中摸到在口袋中的剪刀便扎了对方,“这把剪刀是我的工作用的,不是有意携带的”。
听着王汉刚的陈述,被害人尤某的父亲在法庭开始趴在桌子上大声痛哭起来。
李兵也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带至法庭受审,针对检方的指控李某供认不讳,他说:“我看见尤某的时候,地上有很多血,我跟他说话,但他已经就不出话来……”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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