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首都要闻
“福寿螺事件”结束 消费者获得赔偿一千万
北京频道 ( 2008-05-12 11:06:58) 稿件来源:北京晨报

    蜀国演义酒楼正在走出“福寿螺事件”阴影。历时一年半的受害者索赔案日前结束,深受该事件影响的劲松店也在上周六重张。

    2006年5月,100多位曾在蜀国演义酒楼黄寺店和劲松店食用凉拌螺肉的顾客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该病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事发后,市场上所有福寿螺买卖被叫停。在这场历时一年半的赔偿案中,160多名患者共获赔偿近1000万元。酒楼总损失则为2320万元。

福寿螺事件酒楼代理律师被骂“道德败坏”获赔2万

海南东风螺为福寿螺事件所累 价格剧降

北京“福寿螺事件患者向法院起诉餐饮公司

 

(责任编辑: ) 
点击更多新闻
图:为“鳄鱼”清洁口腔
组图:央视女主持罕见搞笑照
图:最愤怒的表情
组图:震惊!以从未有过的角度掠影地球
· "人肉搜索"泛滥,维护正义还是侵犯隐私?
· 国际米价上涨,北京大米能否抵住"诱惑"?
· “毕婚族”,我拿婚姻赌明天?
· 放假半天,能否拯救“五四”青年节?
· 新时期,带“长”的劳模为何多了?
· 走近人文书店,特立独行的“小众”扁舟
· “马路杀手”被求退保,谁之过?
· 北京口岸偷渡见闻:她们为何选择偷渡
· "激情视频"调查:"职业裸聊"如何治罪
· 物价上涨悄然渗透,他们如何应对?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联系方式:新华网北京频道电话:010-583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