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首都要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引关注 市民问题尖锐
北京频道 ( 2008-05-12 10:48:04) 稿件来源:检察日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5月1日起实施,5月4日是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北京市民朱福祥等人便依据条例,追查北京市海淀区土地征迁方面的信息。

    当天上午9时许,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村民朱福祥和其他两位村民一起,来到了海淀区政府,递交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对四季青镇的拆迁系列 问题公开信息。

    “政府工作人员的态度挺好的,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接待了我们,准备得也比较充分。”朱福祥介绍说。他们提出的申请是:在四季青镇进行新村建设期间,该镇的集体土地确权给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这是违反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的,请问现任区长是否终止执行海淀区(2005)120批复?工作人员受理了这一申请,并给予了朱福祥等人一份回执,表示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随后,朱福祥等人又来到海淀区环保局,对四季青镇新村建设涉及的两个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申请信息公开。海淀区环保局当场查询后答复:常青通达新村建设项目和门头村在建小区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均不存在。“这两个项目,给我们村造成了很大影响,我们有权利了解真相。”朱福祥说。

    4日下午,四季青镇门头村村民湛江等人来到了四季青镇政府,要求提供四季青镇门头村原土地总面积及历年被征收利用情况、门头村人口总数和动迁人口数及名册等。因赶上“五四”青年节,部分工作人员放假,该申请暂时未被受理。

    据朱福祥介绍,他准备了7个申请,都是围绕土地开发利用问题,包括国土资源部“百日执法”中查出的“未批先用”土地的项目和占用土地的具体面积、南坞村常青通达拆迁农民安置楼房停建的原因等等。“这些申请我们陆续要向国土资源部、北京市建委、海淀区政府提出,我们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查周良洛案件遗留的土地拆迁问题。”

    无独有偶,当天上午9时,另一位北京市民陈育华也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提供养犬管理费用的详细支出情况。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每只犬需缴纳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北京大约有70万只狗,每年养犬管理费达2.1亿元。

    笔者注意到,北京市政府各委、办、局都在网站的右上角列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告知市民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一些政府部门还专门辟出接待室,安排了相关的工作人员。“他们还是有相当的准备的。”朱福祥和陈育华均表示,“不过给他们的压力也相当大,我们提出的问题都很尖锐。”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表示,随着《政府信息条例》的实施,各级政府部门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条例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都比较弹性,在条例实施初期,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现在政府官员最需要的是转变观念,以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的需要。 (黄秀丽)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调查:7成受访者担心操作出现形式化

(责任编辑: 李松 ) 
点击更多新闻
图:为“鳄鱼”清洁口腔
组图:央视女主持罕见搞笑照
图:最愤怒的表情
组图:震惊!以从未有过的角度掠影地球
· "人肉搜索"泛滥,维护正义还是侵犯隐私?
· 国际米价上涨,北京大米能否抵住"诱惑"?
· “毕婚族”,我拿婚姻赌明天?
· 放假半天,能否拯救“五四”青年节?
· 新时期,带“长”的劳模为何多了?
· 走近人文书店,特立独行的“小众”扁舟
· “马路杀手”被求退保,谁之过?
· 北京口岸偷渡见闻:她们为何选择偷渡
· "激情视频"调查:"职业裸聊"如何治罪
· 物价上涨悄然渗透,他们如何应对?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联系方式:新华网北京频道电话:010-583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