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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水箱爆裂,使吴先生在崇文区国瑞城新买的房子内四处漏水。有房却无法入住,吴先生一怒之下将国瑞城开发商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告至崇文法院。
吴先生称,他于2006年6月收到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交付位于国瑞城中区的房屋后,随之发现有大大小小的问题多处。2006年12月初他发现房屋内洗手间、厨房以及客厅的配电箱内出现大量流水,导致屋面和墙体的腻子以及涂料脱落,更为危险的是房屋的配电箱内全是流水,导致整个房屋无法使用,后吴先生得知是由于楼顶上水箱破裂导致屋内漏水。
吴先生说,发现此问题后,他立即通知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互相推诿。吴先生根据物业公司的决定将房屋钥匙留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保证短期内解决问题。直到去年10月21日房屋才修缮结束,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此期间内吴先生将房屋闲置长达11个月之久,他认为由于房屋漏水给自己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同时给房屋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以及租赁损失,故要求开发商承担供暖费、物业管理费损失以及房屋租金等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通讯员杨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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