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搜爆仪首次上街检查
新式的手持爆炸物远距离探测仪首次在(北京)市区街头检查中投入使用。昨天下午,崇文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会同区安监部门,在街头使用搜爆仪拦截汽车进行探测, 并对本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
在东花市附近的街头,民警拿出搜爆仪对着来往车辆进行探测。这种“远距离探测仪”今年刚刚投入使用,能在方圆500米内“嗅出”炸药的“气味”。“如果车上携带烟花,这个指针就会马上跟踪车辆的方向。”民警刚说完,探测仪的指针迅速转动了起来。一辆吉普车被拦下。经过检查,车内果然藏着一桶烟花。民警告诉记者,按规定一般车辆上只能携带不超过一箱或者30公斤的烟花。 (王蔷 胡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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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北京首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者被拘留
“我后悔极了,就为图一时痛快,结果这年也没法好好过了。我再也不干这种‘点炮’的事了!”今天上午9时40分,听到自己将被(北京)宣武分局拘留5天后,北京人李某忍不住掉了眼泪。导致他无法在家过年的原因就是他在昨天晚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而他也成为今年第一个因此被拘留的人。
昨天晚上10时左右、今天零时20分左右,白纸坊派出所和牛街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逻中听到了鞭炮声后,先后在南菜园的青年餐厅门口和南线里某学校门口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张某和李某抓获,收缴了尚未燃放的礼花弹14根、摔炮24盒168头、闪光雷10个、纸捻花4根。按照有关规定,21岁的李某被行政拘留5天。18岁的张某还在审查处理中。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花炮开卖不等于可以燃放。五环内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21日。燃放时间为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24小时可以燃放,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周明杰 杨景亮)
(责任编辑: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