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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紧急通知:切实加强猪肉市场监管
  北京频道 ( 2007-06-08 08:30:25) 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上销售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的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猪肉安全。

    记者7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近来,有的地区出现了病死猪肉、“高温猪肉” 、注水猪肉等不合格猪肉流入市场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了严厉查处市场销售不合格肉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工商总局要求各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尽快派出督查组,到各地、市、县深入基层市场、商场和超市,特别是要深入农村集贸市场,认真检查是否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流入市场的现象。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以检疫准入为核心,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购销台账”制度,加强市场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由于高温酷暑,在饲养和运输过程中,猪容易因挤压、中暑等原因死亡。近期也是“高热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疾病的高发季节,又正值猪肉等副食品价格有所上涨的时期。

    为此,工商总局同时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迅速组织对猪肉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病死猪肉、“高温猪肉”和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流入市场的行为;严厉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用不合格猪肉卤腊加工成品出售的行为;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猪肉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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