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采访发现执行有“三难” 异级医院差别大 产生纠纷难认定 化验报告变数大
本市医院之间检查互认制度目前正在拟订当中,如果一切顺利将于今年5月份正式出台。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昨天(3月6日)透露,该制度将对互认医院级别、互认项目内容等进行详细、严格的规定。但有院长、医生向记者反映,
互认检查看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却有一定难度,如检验报告的权威性、真实性问题等。
■市卫生局:互认范围可能没那么大
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邱大龙处长说,目前市卫生局有关部门正在拟订医院间检查互认制度。“但互认范围可能没老百姓期望的那么大,医院也不能一哄而上,”他说,“因为互认检查报告是一件非常严肃、严谨的事,稍有不慎就容易给医生诊断造成误导。”据介绍,该制度将对互认医院的级别、互认项目内容等进行详细规定,以便医院具体操作。
■医院:同级医院同种设备才有可能互认
本市一家三甲医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间施行检查互认是一种必然趋势,因为重复劳动没有意义。但她同时表示担忧,不同级别的医院、不同的检查设备,甚至设备型号不同,都会使检查结果产生很大差异。另外,医生诊断水平也有差别,如果拿着不准确的检查结果,就容易对医生诊断造成误导,最终倒霉的还是患者。因此她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制度。
■院长:应建立权威机构认定检查报告
同仁医院田院长认为,互认措施可以减轻患者经济压力,但实行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医院很难识别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比如彩超,医生水平的高低可直接影响检查结果。如果因此出现了医疗纠纷,那么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积水潭医院医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是不承认外院的检查报告的。另外,医生也很难核实检查报告的真实性,如果有人造假怎么办?这都为互认检查工作带来难度。因此田院长建议,应建立一个权威的认证机构,对医院的实验室质量进行鉴定,哪家实验室拿到了认证,哪家实验室的报告就可以通用。
■医生:几种情况不需要重新拍片
北京积水潭医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临床医生告诉记者,现在不排除有些医生为了开单提成而让患者重复检查,但在很多情况下,医生并不要求已做过检查的患者重新拍片,如X光片、CT片拍得非常清晰,且又是近期拍摄的,医生都不会要求患者再花钱拍片。但如果片子拍得不清楚、间隔时间较长,而且患者病情发展很快,或者医生需要了解患处不同角度、不同部位的情况时,就会要求患者重新拍片。但他认为,因为化验报告变化较大,甚至每周的结果都不会相同,所以实行检查互认有点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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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医院之间要互认化验报告和检查结果,以减少重复检查,简化就医环节,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通知强调,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互认工作首先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机构对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等实施质量控制,参加质量评价,推动医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技术沟通、技术支持,促使医疗机构为开展检查互认奠定工作基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开展检查互认的项目。
(责任编辑 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