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IT·数码 >> 互联网
大批记者电话网上被晒 博主借此赚信息费
北京频道 ( 2008-04-07 13:29:30) 稿件来源:北京晨报

    4月2日,读者徐先生致电本报称,网上有人在自己的个人博客中公布了全国大批媒体工作者的私人电话和相关个人信息。记者从中选取部分电话核实,有些已是空号,有些信息属实。多数当事人均表示,对于自己的信息被公布在网上并不知情。律师表示,此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

    博主帮助找媒体 赚取信息费

    4月2日,记者在百度搜索到了该博客。在该博客日志一栏的第四页中,记者看到了一篇名为“中国记者媒体电话联系方式”的日志,在这篇日志中,博客主人李某罗列了全国各地数十家媒体工作者的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姓名、职位、工作单位及地址、手机号、工作电话、QQ号码及MSN地址等相关信息。

    记者看到,在该博客的另一篇日志中,博主还罗列了一份北京地区媒体名单,但他只对每家媒体做了链接,没有将记者信息公布。在他的博客中,记者还看到了一行红色醒目字体标明的话:“从事企划多年,有众多媒体联系方式和详细资料,有需要者可以与我联系。”

    随后,记者根据博主留下的手机号拨通了他的电话。记者以一名公关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假借要开名表发布会邀请记者为由,向李某询问如何联络他所说的这些媒体记者。李某说,他所列的这些私人电话号码有些是真的,有些不是。他称自己以前从事公关工作,有多年与媒体打交道的经验,如果需要联络媒体可向他提出要求,由他负责联络各家媒体记者。“是否需要向您支付费用呢?”面对记者的提问,李某表示由他联络一家报纸媒体500元,电视台1000元。“我可以保证90%的记者出现率,即使记者不去,也能保证90%的发稿率。”李某说,这基本已经是最低价了。

    部分被曝信息经查证属实

    记者注意到,被公布的记者范围涉及全国多个城市,报纸、杂志、电视台及网站均涵盖。记者随机选取了多个电话尝试联系当事人。其中,有部分电话号码始终无人接听或已为空号。另有部分电话可以打通。打通的电话多为当事人本人接听,记者根据该博客公布的信息与其一一进行信息核对均属实,但绝大多数人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曝光一事尚不知情。“我并不认识这位李先生。”《IT时代周刊》的一名孙记者这样说。

    随后,记者又陆续拨通了恋爱婚姻家庭杂志社、sohu网、首都之窗网站、汽车杂志、中国青年报等多家媒体记者电话进行核实,部分信息属实。其中一位合肥的记者邢先生表示,由于工作关系,他的手机号以前也曾被公布在网上,对此他也是无可奈何。不少记者均称他们经常会接到一些陌生来电,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外泄途径则很难知情。

    博主说法:属业务行为

    4月2日下午,记者再次拨通了李某的电话并亮明记者身份。当被问及是否认为公布记者电话这一行为是对他人隐私的侵犯时,李某称他所罗列的信息都是从中国记者媒体网上转来的,并不是自己写的,他不认为这是侵犯隐私。“这只是一种业务行为,是你们记者自己公布的电话。”

    截至4月2日下午5点20分,当记者试图再次刷新该博客时,页面显示“该博客设置了博客访问受限,你暂时不能查看该博客。”记者再次以公关人员身份拨通李某电话,此时,对方称他的博客密码前几天丢失了,他不知道谁在他的博客发的这些东西,他现在不帮任何公司联络媒体。

    律师观点:已构成侵犯隐私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任律师,任律师表示,在法律意义上,只要是本人不愿让别人知道的个人相关信息都可称为隐私。李先生的行为,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如果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一步利用这些隐私从中牟利,更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也属于非法获利。”任律师这样说。

(责任编辑: 耿博文 ) 
点击更多新闻
组图:一双手变幻出的惊人效果
组图:美国怀孕男子更多生活照片曝光
组图:游客挑逗鳄鱼险被吞食 惊险一幕被拍下
组图“悬空”有术
· “死墓”危机逼近,十年后逝者葬何处?
· 清明节“小长假”催生过节新方式
· 电动自行车,“新宠”还是“新杀手”?
· “艳照门”后遗症:修电脑,签协议?
· 独家报道:平江华南虎“出笼记”
· 善待假货——兰州假烟"绿色销毁"的启示
· 争议日盛的另类“迎奥运”
· 有舍才有得? 探秘天价"公务员特训班"
· “书香门第”能否唤起你的读书热情?
· 一起“女卧底查黑车”引发的命案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联系方式:新华网北京频道电话:010-5836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