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和事佬”调纠纷最高奖千元
北京日报讯(记者袁京 通讯员魏丽娜)即日起,门头沟区人民调解工作正式推行“以奖代补”办法,对长期义务工作的人民调解员,由政府给予补偿奖励,成功调解案件的奖励金额最高可达千元。
门头沟区现有各类人民调委会330个,调解员1499人,他们活跃在街头、村头、地头、炕头,问家长里短,管平常琐事,将大量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被群众亲切地称作“民间和事佬”。不过,长期以来由于人民调解不收费,补偿机制又不到位,调解员一直没有固定报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据了解,奖励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除镇、街道调委会以外的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类调委会,并划分为镇辖村(含社区)、街道社区、其它(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等)三类。具体奖励包括:一是以本类调委会年度调解纠纷平均数为基数,每多调解1件奖励20元,最高限额1000元;二是在调委会主持下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并按规定整理装订建档的,每件奖励20元。每年评定一次,并适时适度调整奖励标准和金额。
“虽然有人觉着我们管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调解工作就像‘和稀泥’,可是小事解决不好就会出大问题。”王平镇色树坟社区调委会主任陈殿柏说,前两天社区里因为漏水的事,两户居民差点打起来,要不是调解员及时赶到就会闹出大乱子。其实,这些所谓的小事调解起来并不容易,有时还不招人待见。现在政府愿意掏钱支持、奖励调解员,以后干活儿也就更起劲了。
门头沟区司法局局长高帮利介绍,该区地广人稀,司法所等专业调解力量人员有限,只有充分调动基层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才能有效地发挥调解功能。“以奖代补”和防止矛盾激化奖励办法去年在部分地区试行一年来,调委会化解民间纠纷是2006年的2.6倍,调解成功率达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