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北京政务 >> 政务公开
进一步发挥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举办北京奥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先锋模范作用
  北京频道 ( 2008-02-29 11:07:23)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现将《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与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2008年2月27日

    《意见》全文如下:

    百年奥运,中华圆梦。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奋力夺取筹办奥运最后胜利的决胜之年。《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充分发挥全市基层党组织在筹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7]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来,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感,以抓好奥运筹办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推进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建设,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充分彰显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有力保障了奥运会筹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北京奥运会筹办工作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奥运会举办在即。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一定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市委的号召,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奥运筹办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只争朝夕,奋发有为,全力以赴,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最大的工作热情、最高的工作标准,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打好奥运之年攻坚战。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首都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奥运会举办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1.深刻认识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要意义。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必将极大地提升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的良好形象,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实现;必将极大地激励全国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必将极大地推动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与友谊,展示中国发展的巨大成就和中国人民的时代风貌。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倍加珍惜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倍加珍惜这份无比崇高的历史责任,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做到各项工作围绕奥运运转,各方力量向服务奥运集聚,各种资源向办好奥运倾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2.深刻认识基层党组织在奥运会举办中的重要地位。实践证明,越是在关键时期、紧要关头和重大任务面前,越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全市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保障奥运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都要与奥运工作融合对接,真正做到目标上相一致,工作上相促进,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使服务保障奥运的过程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以服务保障奥运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水平。

    3.深刻认识广大党员在奥运会举办中的重要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要靠党员来执行,党的任务最终要靠党员去完成,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来体现。全市160多万名共产党员,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强大骨干力量。要深刻认识党员的主体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平常时期认得出来,困难面前站得出来,生死关头豁得出来”的优良品质,用参与奉献奥运的实际行动,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做贡献,为党旗添光彩。


点击更多新闻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