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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发布
  北京频道 ( 2007-09-12 09:39:54)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讯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北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北京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北京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2006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增加值812亿元,占全市增加值的10.3%,同比增长15.9%;资产总额达6161亿元,同比增长19.9%;实现收入3614.8亿元,同比增长29.4%。同时,显现出文艺演出、影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广告会展、古玩及艺术品交易等一批优势行业。形成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中国(怀柔)影视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中关村软件园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规划》提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文化创意产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强化首都功能定位,紧抓奥运发展机遇,通过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扶持优势企业,打造驰名品牌,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大力提升北京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影响力,促进北京经济文化社会和谐发展。

    “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提升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主导力量的影响,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的能力,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把北京市建设成为全国的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广告和会展中心、古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文化体育休闲中心。规划期内,预计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超过12%。

    《规划》强调,“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着力做好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营造良好环境,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人才发挥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调整产业结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建设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四是整合优质资源,培育拥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文化创意龙头企业;五是提升城市形象,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北京特色的文化精品和知名品牌;六是精心运筹谋划,做好奥运会场馆的赛后利用,为文艺演出、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文化体育休闲等开辟新的空间;七是增强创新能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体系;八是推进科技应用,促进高科技同文化内容的融合,提高文化创意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九是完善产业链,加强社会相关行业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配套支撑;十是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建设发达的文化创意产业营销网络。

    《规划》提出32条加快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重点围绕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建设,打造文化品牌,发展文化企业,培育文化市场,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产业集聚,促进首都经济增长,提升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地位、功能和影响。

    《规划》还提出12条措施和保障。包括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支持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利用存量房地产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大力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切实加强文化法制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组织和中介机构、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责任编辑: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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