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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娱场所安全生产规定4月1日正式实施
  北京频道 ( 2007-04-02 13:26:13) 稿件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王卡拉)4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颁布的《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北京市自2002年整顿网吧以后又一次针对以歌厅为代表的娱乐场所的大规模整顿行为。

    根据《规定》,双语火警视频及广播必须覆盖全部营业区域,该视频系统将由一家公司免费提供。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新闻发言人余应举介绍,过去并没有关于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的专门条例,大多分散在文化、消防、质监、安监等行业规章中。即将实施的《规定》涉及全市近3000家包括电影院、剧场、网吧、歌舞厅在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根据《规定》要求,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电视要出现火警图像,同时广播要用多种语言警告。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未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或广播中不能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据朝阳消防支队通报,他们已对辖区内182家宾馆饭店、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完成专项整治。其中,33家娱乐场所因存在消防隐患,被责令停止营业。

(责任编辑: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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