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杨滨)北京市质监局3月20日上午发布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电梯安全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和《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
据市质监统计,近十几年施工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梯事故占北京市发生电梯事故总量的91.3%,仅去年北京市就发生了6起涉及电梯安全的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全部都是因为维修工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
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下,结合北京市实际,市质监局分别针对电梯的使用、保养、施工和检测制定了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标准适用范围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其中《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明确规定,电梯应该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且规定了维护保养单位每半个月、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应当实施保养的基本内容。例如:半月保养项目包括:警铃、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按钮应齐全有效;电梯在运行时应平稳无震动;自动门防夹保护装置功能正常等。从今年下半年起,标准内容将纳入到电梯维修保养人员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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