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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统计发展规划》发布
  北京频道 ( 2007-02-08 09:30:21)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讯(记者杨学聪)2月7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发改委发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统计发展规划》,明确写明:未经统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制发统计报表,努力避免报表多乱和数出多门的现象,切实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市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出现违规现象,企业可以拒绝填报。”

    以前,北京市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间缺乏协调机制,“数出多门、报表多乱”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十一五”时期统计规划,2006年至2010年,统计部门力争解决基层统计部门抗干扰能力差,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信息分割,统计真空和“资源孤岛”并存,难以全面反映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问题。

    依照《统计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统计数据的标准、采集方式、汇总加工、数据生成和发布制度,未经统计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制发统计报表,切实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此外,构建统计数据库系统,整合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数据资源也被列入议事日程:2008年,完成1980年以来历史数据统一存储的数据文本转换;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统计信息资源的交换与资源共享。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统计部门要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全市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要成为全市统计数据最权威的部门。今后,统计部门将由主要为政府服务向为政府、调查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由主要提供政府宏观管理信息向大幅度增加社会管理和百姓关注的信息转变。

    “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将基本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国际统计规则相衔接,全面准确反映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反映社会与经济、人与自然、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进程的大都市统计体系,使统计部门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数据中心和北京市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的监测评价中心。

(责任编辑: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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