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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
  北京频道 ( 2006-12-12 09:27:37) 稿件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日报讯(记者孟为)到2010年,北京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将达到20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将达到4000万平方米。这是记者12月11日从《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规划》指出,到2010年,实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260万吨标准煤/年。其中,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达到200万吨标准煤,今后北京将重点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风能。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6%。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规划》按照‘优质化、可持续、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调整原则,提高了优质能源在总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质能源由2005年的57%将提高到2010年的70%以上。”

    《规划》提出,未来五年,北京能源能力建设将重点增强电力调峰和集中供热能力,新增供电能力150万千瓦,建设太阳宫、郑常庄、电子城、亦庄燃气热电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新建热力管网90公里,基本完成新城的集中供热改造,增强多元供热能力。

    未来五年,在现有昌平、顺义、房山、安定4座500千伏变电站基础上,将增加门头沟、通州2座500千伏变电站,形成六个不同方向的外来电力接收通道。同时,还将新建城北、城南、朝阳、海淀4座城区500千伏变电站。

    《规划》同时提出,今后将增强油品运输能力,建成六环路成品油输送管道,建设自燕化至首都机场的航空煤油输送管道,扩建首都机场航煤油库。同时,结合京津冀地区成品油输送管道的建设,增加储备油库3至4座。

    同时,北京市还将加强交通节能,发展城市公交和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减少机动车拥堵,节约燃油,减少污染。

    据了解,在已经出台实施《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同时,北京已开始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地方实施细则以及鼓励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专项政策措施。

(责任编辑:杨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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