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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仲蔚翔被控贪污259万元,挪用公款60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市检二分院起诉指控,仲蔚翔于2000年7月间,利用担任勤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以证券投资名义,采取虚假平账等手段,将勤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公款人民币150万元转入其妹夫的股票账户中,后据为己有。
2003年1月至3月间,仲蔚翔利用担任勤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利用职工购房的虚假名义,将勤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公款109万元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用于个人购房。
公诉机关还指控,仲蔚翔于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间,伙同他人将公款人民币60万元转入北京八达岭山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为其本人及他人支付3套商品房住宅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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