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央关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新要求,有的地方正在完善和调整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指标,改善考核方式;在干部考核中引入民意调查,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评价体系中的分量,使其成为在最终考核结果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加重民意在干部考核中的分量,逐步使群众满意度在最终考核结果中成为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无疑是我国民主进程、社会进步的大方向。不过,作为一种历史过程,其间也难免诸多矛盾、困惑乃至“阵痛”。只有认真总结以往实践,着力厘清某些认识,提出更符合中国国情的目标与思路,才可能少走弯路、减少痛苦、加快进程。人民论坛杂志社和人民网时政频道正在联合举办的“干部考核如何让群众说了算”千人问卷,其目的大抵在此。
现行干部考核制度已延续了不少年,这套标准体系与公众意愿存在某些偏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例如,以GDP为核心的干部考核导致了地方政府以及官员普遍的GDP崇拜,GDP是上去了,但当地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指数并未随之提升甚至反有下降。近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的科学发展观,相继出台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措施,既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充分考虑到了后代的利益。之所以在贯彻执行中阻力重重甚至受到公开抵制,就在于无论在价值取向上还是思维方式上,都“与GDP论英雄”这个“导向器”和“指挥棒”存在着天然矛盾。在这种背景下,民意调查结果与现行标准下的考核结果不可避免地也会发生矛盾。一方面标准未从根本上改变,另一方面又试图让群众满意度成为最终考核结果中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很难两全。毫不掩饰地说,民意调查很可能变成走过场,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很可能成为最终考核结果中的点缀而无“决定意义”可言。
如何使干部考核标准变得更科学更先进、更贴近群众意愿,更符合党的宗旨和中央政府一系列的新要求,一个不必回避的问题是:由谁来操控这套标准的改革与完善。以往干部考核标准主要是由政府自己制定的,所体现的民意并不充分;目前正在进行的考核标准的调整、完善仍然由政府操控,民意渠道依然不够通畅。于是导致一种格局,这项工作只能靠政府自我完善为主、社会外力推动为辅的方式来完成。自我完善固然必要,且不排除政府自我完善的愿望,但自我完善往往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甚至会陷于尴尬境地:其一,假如认识不能到位、紧迫感不能增强,这种自我完善很可能缺乏足够的内在动力,甚至成为应付上级的玩文字游戏、作表面文章;其二,假如在旧有的考核模式下干部们得到了足够多的利益,这种自我完善等于“自己革自己的命”,很可能出现顽强的利益障碍;其三,假如包括制定政策的人在内的官员们早已习惯了原有的考核模式,这种自我完善很可能走不出思维定势、习惯势力,最终成为不痛不痒的改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