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并提出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近日,就公安机关如何贯彻十七大精神、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等问题,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在反腐倡廉工作日益深入的今天,您如何理解廉政文化建设之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这充分反映了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日益深入,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一重大战略思路,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教育预防的治本作用,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推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来抓,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对廉政文化建设之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孟建柱部长就十分精辟地指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是公安文化建设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是形成新时期公安机关良好警风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在动力。”
其实,廉政思想在我国其来已久,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传承。综观历朝历代,兴亡得失,我们不难看出,官清则国兴,吏廉则政平;反之,官贪则国亡,吏暴则政乱,这都有前车之鉴。但是有廉政思想,不等于就有廉政文化。中国历代都有清官,不绝如缕,但却都没有逃脱掉“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宿命。为什么?历史进步是不可能仅靠几个英雄式的人物来推动的,反腐倡廉也决不能仅依赖几个清官的“己身正”就能万事大吉的,而必须将“廉荣贪耻”内化为一个时代的精神和文化,形成一种全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自觉行为,这就是廉政文化的使命。
廉政文化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其本质是一种道德的教化。恩格斯曾经指出:“道德是具有特殊规定的内心的法”,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将廉洁的道德操守内化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规范,成为每个社会成员内心存在的自觉的“法官”。公安机关就是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将“廉荣贪耻”的价值理念内化为每一位公安民警的“内心的法”,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升华,由己及人,如风过草偃,如春风化雨,培养健康健全的社会人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从思想和文化层面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问: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是如何发挥引导人、塑造人的独特作用的呢?
答:我想用孟建柱部长的一句话来回答,即: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以弘扬正气、鞭挞腐恶为己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激励人、鼓舞人的重要作用,是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内在灵魂。
文化润其内,养德以固本。这句话我们都耳熟能详了。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大家知道,阳光、土壤、空气三种元素是自然界中陆地生物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阳光照不到的土壤,就容易滋生病菌,而病菌的繁衍必将加剧土壤的变质,还会借着空气的流通蔓延,污浊清新的空气,污染洁净的土壤。空气一旦被污染,病菌就有了肆无忌惮、交互传染的蔓延“通道”,这是最为可怕的。而社会领域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与此有着相通的道理,也存在着类似的“三种元素”。“暗箱操作”,权力失去监督,就好比见不到“阳光”,容易滋生腐败;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就好比病菌赖以滋生的土壤,必然产生腐败;最令人担心的,也是我们最需要高度关切的是,由于思想教育乏力,“廉荣贪耻”还没有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泛滥,这就好比生命须臾不可离开的空气受到污染,“病菌”必然要传播蔓延,导致怂恿、扩展腐败。2003年那场“非典”灾难就足以警示我们,如果腐败文化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就如同空气对病菌的传播一样令人防不胜防,危害巨大。
廉政文化,就是对腐败“病菌”借以传播蔓延的“空气”进行“过滤”的“净化器”、制造新鲜“空气”的“清新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能有效防止腐败这个“病毒”的滋生与传播。廉政文化就是要以文润心、育德,以文遏欲、止贪,以文反腐、倡廉,最终达到“以文化人”的目的,即由慑于惩罚的“不敢贪”、到基于制度的“不能贪”、到浸于文化的“不想贪”和“不愿贪”。这个“不想贪、不愿贪”,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反腐倡廉的最高境界。明朝对贪官的惩治可以说严厉近于残暴,但为什么在“剥皮实草”的严酷惩治下,官员们还敢于前“腐”后继?有两个明显的原因:一是封建政治制度在设计和运行上存在天生的漏洞,使其“能贪”;二是封建腐朽文化有着天然的腐蚀性,使其“想贪”,贪污腐败便如瘟疫一样蔓延而不可遏制。而反观被称为“贞观之治”的盛唐,同样是封建社会,同样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却较少贪污腐败现象,为什么?应该说,这与当时积极进取的民族精神、健康向上的价值取向是分不开的,具体地说就是当时社会普遍形成的“不想贪”、“不愿贪”的“社会空气”,对腐败的滋生和蔓延起到了较大的预防和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