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 >> 廉政进行时
具有首都法院特点 北京法院探索廉政保证金制
  北京频道 ( 2008-02-20 14:13:16) 稿件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8年北京法院院长工作会昨日(19日)结束。记者从该次会议上获悉:北京法院将“探索具有首都法院特点、符合司法公正需求的法官职业保证金制度”,首次被写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在对该报告讨论中,多位与会人员表示,建立法官职业保证金制度,将有利于建立对法官的激励机制。

    据了解,早在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就表示,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以探索建立惩戒与激励并举、纪律约束与经济奖惩挂钩的机制。此后,外地的多家法院已根据自身的情况开始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基本的做法是:在编干警每月自愿向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基金,作为个人廉政保证金,单位每月提取同等数额的资金,作为单位廉政奖励基金,两个基金存入同一账户,每年根据年度考核部分兑现奖惩,并在干警退休时全部予以兑现。

    据悉,近5年北京法院审结的各类案件达到168万件,同比前5年上升了57.3%,而且新类型、复杂疑难案件越来越多,但是法官数量却没有同比例增加。海淀、朝阳两家基层法院年受理案件数量已连续几年超过5万件大关。其中海淀法院的法官人数只有不到200名,除去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每位法官平均每天就要审结一案。很多法官常年在超负荷工作,但是目前法院对于优秀法官的激励机制却十分有限,造成一些优秀法官流失。

    此次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既要从严治警,也要从优待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多元化激励机制,以事业凝聚人、以精神鼓舞人、以业绩推动人。

(责任编辑:耿博文)

点击更多新闻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