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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各地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和其他工作中发生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本级检察院有关部门和院领导的责任,必要时还要追究上级检察院相关部门和院领导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25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的加强作风建设研讨班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郑重表示。
贾春旺说,确保检察人员不发生问题,关键是本级检察院及其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与此同时,上级院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下级院各方面工作,包括业务工作、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对下级院班子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贾春旺提出,要把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与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贾春旺说,从以往的违法违纪案件看,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发生问题,大多与案件有关,在审批案件中或通过干预办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同时,要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和领导干部遵守办案程序、执行办案纪律等的监督检查,防止违法办案、以案谋私等问题的发生。发现违反规定的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保证检察权的公正廉洁行使。(记者赵仁伟)
(责任编辑: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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