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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政文化建设作用的思考
  北京频道 ( 2006-05-12 10:30:01) 稿件来源:中国廉政网

    廉政文化建设具有导向作用。文化反映的是社会的共同追求,一旦形成具有廉政特色的文化,就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这种文化力量,自觉不自觉地把从事公务活动的人们引导到廉政建设所确定的目标上来,使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追求与廉政目标相一致,明确权力必须接受监督,行政必须依法,自身必须廉洁。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暗示、警示等不同方式,将廉洁理念渗透到人们心灵,凝聚于人们的观念,推动人们形成恪守宗旨、从政为民等良好的品质,从而实现其导向功能。

    廉政文化建设具有激励作用。廉政文化有激发人们严格自律、勤政为民的作用。对激励作用的理解要从个体与整体两个方面进行。从个体看,是通过鼓励和警示,促使个人产生自律行为;从整体上看,是通过号召、引导和影响,在社会上产生一种集体行为效应。当反腐倡廉目标确定后,以各种文化行为对人们施加影响,取得共识,产生共鸣,将目标植入到人们的思想深处,激发内在力量,最终达到目标的实现。如通过挖掘廉政文化中的优秀人物,从宋代包拯、明代海瑞、清代于成龙到当代郑培民等廉洁自律楷模的先进事迹,从而激励党员干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廉政文化建设具有凝聚作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凝聚作用对实现反腐败目标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出发,在社会各个系统中,凝聚力的产生主要是心理因素,物质因素则次之。当前,社会上浮动着一种与廉政文化相背离的风气,因此,要注重培养廉政文化氛围,注重价值观的培养,达到潜移默化的效果,从而增强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廉政文化建设具有约束作用。廉政文化无形地约束着每个人的行为,控制和调整人们的态度、行为和意志。通过传统的党课、报告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编写廉政书籍、制作廉政广告、读书思廉等新形式,并充分运用电视、电台、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赋予廉政文化建设更加鲜明的时代特色,使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思想道德水准,发挥廉政文化良好的社会效应。 施生华

    (责任编辑 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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