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8月由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在北京市举行了主题为“规范管理、诚信发展”的“阳光高考”2007年北京民办高校招生展示月启动暨招生诚信公约签字仪式。
北京教委专职委员孙善学,北京市社团办副主任于清源,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办公室、民办教育工作协调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朱全俊,北京市社团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处长杨莉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北京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邵和平,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办公室、民办教育工作协调办公室助理调研员赵琦,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干部赵晓琳,北京市社团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干部张阳,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副秘书长马学雷及北京市37所民办院校的校长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诚信公约签字仪式。
北京人文大学校长李进尧在会上代表北京市37所民办院校郑重宣读《诚信公约》,并第一个在《诚信公约》中签上自己的姓名,其他院校领导也在公约中纷纷签字,签字完毕后由李进尧校长将集体签字的《诚信公约》亲手递交至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手中。至此,“阳光高考”2007年北京民办高校招生展示月活动正式启动。
《诚信公约》中,各民办高校继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事求是地公布学校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学校类型、招生类别(学习形式)、学历层次、学习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相关信息;客观宣传学校办学条件;依法开展招生活动,不将招生工作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学校收费严格遵守2002年市教委发布的《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公示所有收费项目与标准,学生所交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求学费用,学校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票据;学生入学后如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学或转学的,严格按照《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试行)给学生退费;不做虚假就业承诺,不以保证就业为招揽生源的主要手段等。
今年,《诚信公约》中依据2006/2007年度北京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情况和《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还增加了依法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并依备案内容如实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以任何形式将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转交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不买卖、出租或出借办学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用诚信回馈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和行业公益活动等三项内容,以促进民办教育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突出民办教育的社会公益性和社会贡献力。
这次由全市37所民办高校共同签署诚信公约,承诺杜绝虚假宣传,诚信透明招生的活动是首都民办高校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水平,保护公平竞争,维护首都民办高校良好形象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彭嘉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