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本市“一老一小”医保政策日前出台。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将在城镇无医疗保障老人和大中小学生及婴幼儿中建立相应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100多万城镇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和20多万城镇无保障老人将逐步纳入医保范围。另外,政府拟为参保人员支付五成以上保费,预计每年财政补贴4亿元左右。
9月份以后,上了医保的孩子看大病最多可报销17万元。信报记者 陆欣/摄
【政策播报】
“一老一小”可享大病医疗保险
从今年9月1日起,本市家庭只需按每人每年缴纳50元的“保费”,就可为孩子增添一份大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17万元。
从10月1日起,本市尚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300元后,超出130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将可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
【答疑解惑】
学生及婴幼儿 不满16岁非农孩童可参保
参保对象
据了解,凡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少年儿童、在托幼机构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均可参保。
保险范围
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主要解决住院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特殊病的医疗费用。
参保时间
据介绍,在今年9月1日新学期开始后,本市大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将正式实施,并按学年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保险年度进行参保。
缴费和报销
参保的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00元,初定家庭和财政各承担50元。
据了解,当这些学生及婴幼儿每人每年大病医疗费用超过650元起付标准后,超额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最高可报销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