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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针对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情况,银监会对部分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部分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的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其核心就是未严格且有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相关理财产品存在“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客户评估”、“风险提示不足”、“处理客户投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这与此前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发布的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相吻合,该报告指出:“银行在发行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依然没有及时、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尤其以外资银行的信息不透明程度最甚。”
信息不透明为理财产品的设计者提供了充足的可以自由操作的空间,一些理财产品带有明显的欺诈性,投资者只能承担风险而不能分享收益。专业人士对某款最高收益率为18%的理财产品进行了模拟测算,结果显示,该款理财产品投资者获益的概率只有千分之四,产品设计者甚至不需要对冲风险就可获得稳定有益。这对投资者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无论做什么投资,获益的概率也不会只有千分之四!
假如投资者知道这种真相,这种理财产品还卖得出去吗?毫无疑问,银行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在获取暴利的同时,也在导致严重后果,当理财产品的信誉丧失殆尽,谁来重塑它?
这几年,我国理财产品发展迅速。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2005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额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6年境内中外资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行额则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2007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额已经超出1万亿元。理财产品之所以快速发展,在于它迎合了那种不安于享受存款利息,又不愿意承担股市风险的投资者的青睐。不幸的是,还在起跑线阶段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设计理财产品时,因过度向自身利益倾斜,过度利用信息披露不透明的优势牟取私利,正在迅速埋下隐患,葬送理财产品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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