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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江苏省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应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障学生休息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此项新规被人们解读为又一个“减负令”。虽然我对每一道“减负令”(不管来自哪一级)都抱有热情和厚望,但理智告诉我,学生的课业负担能不再增加就阿弥陀佛了。
说实话,即使没有一道道早已儿戏化了的所谓“减负令”,我们也不缺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法规。然而,有法律(条文)并不一定就有法治(行动),有法不依等于无法。
笔者一直认为,教育上违法现象如此普遍、严重,完全是人为故意的,因为教育跟其他行业不同,它是暴露在阳光下的,换言之,它的违法违规基本上都是公开的、赤裸裸的。比如,学校肆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节假日补课等“非法”行为,在一些地区都是堂而皇之且大行其道的。必须看到,当前中国教育最大也最不能容忍的问题便是对教育法规的公然践踏。
说到学生不堪承受的课业负担,有人总是拿高考来当挡箭牌。高考竞争激烈,这确是实情。但高考竞争再激烈也不能、不应成为教育上违法胡来——比如“死揪”(苏北方言)学生的理由。有人常拿邻国日本、韩国高考竞争也很激烈来说事,来为自己的不作为辩解。不错,日韩两国“高考”竞争是很激烈,其国人对“高考”的关注度也确实很高,但真正熟悉这两国教育的人都知道,人家的教育是规范的,至少他们不会也不敢像我们这样为了“实绩”、“政绩”而不人道地“死揪”学生——有关保护学生权益的法律在这两个国家可不是一纸空文。高考竞争激烈是一回事,教育规不规范、守不守法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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