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十省市开展京剧唱段进入中小学课堂的试点工作,被有的媒体报道为“强制”、“强推”,这显然用词不当。在部分地区找了一些学校先行“试点”,只是在音乐课程中“增加”京剧内容,而不是用京剧代替其他音乐,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
提出的几个反对理由也比较牵强:一是“传承民族文化为何独尊京剧?”京剧是国剧,这是历史形成的格局,本来地位就比较特殊,也是它的特点和文化艺术成就决定的,除了京剧,谁适合作为国剧?它是国粹,又是典型的综合艺术,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又是所有数百种戏曲中影响最大、团体最多的,它在戏曲中最适合在全国青少年中推广普及。实事求是讲,以方言为基础的某一种地方戏曲我以为不适合全国普及,也有悖于普通话推广。中小学通过音乐课程适当增加京剧内容,也就是增加我们民族文化独有的、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享有崇高地位的艺术种类戏曲,这有利于国剧和传统文化的传承以及学生文化艺术素质的提高。我以为中小学教材以及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革新,应该坚持这样的方向。事实上,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而且有些晚了。
“为何过半是样板戏?”历史的痕迹在一切经典之中都是合理的存在。假如过半都是“封建社会”的传统京剧选段,是否要被看成是“封资修文化”的“封”呢?样板戏虽然有时代局限,但是其千锤百炼精益求精的创作过程和足以代表当代京剧一个高峰的艺术境界,是难以否认的。总体上看,它那些有点过头的革命色彩,并不能掩盖它的艺术和美学的光辉。现在的教师和学生,在今天的大文化环境下,对包括样板戏在内的革命现代京剧以及传统京剧的经典唱腔的历史局限性,完全有足够的认识和鉴别能力。另一方面,唱铁梅不见得就做铁梅,就好比有专家建议加上《游园惊梦》,我看即使加上,也不用担心少男少女会因此陷入痴情而失魂落魄呢?有的家长十分担心孩子京剧学习的“兴趣”,学唱15个唱段,有那么可怕吗?我看就此改变一下格调可疑的流行歌曲超级“粉丝”的兴趣,对于“祖国的花朵”的“茁壮成长”,应该是有益无害的。
我看到有的民意统计数字。虽然不太全面准确,但仍然可以看出多数人还是赞成的。一些受访者“同意”“各地应学习不同的传统地方戏曲”。这一点我看也很有道理,也是符合“试点工作”的精神的。我建议在包括教学大纲的有关指导性文件上和教材上,应该表明:在主要普及京剧教育的同时,各地教育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自己地方的具体情形和条件,按一定比例地适当增加比如越剧、昆曲等有代表性的地方戏曲的教学内容。京剧师资,会有点问题,但这并不是解决不了。应该主要是通过培训师资的方法解决,何况供大于求的艺术师资的社会来源早就是绰绰有余的。
从大众文化的产业发展以及京剧的潜在发展市场角度来看,此事意义重大。京剧对于青少年来说,适当的教育是兴趣培育的前提。而培育兴趣也是在培育比较稳定的观众群体和外国爱好者。如果长期坚持,增加上百万经常观众,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倘若果真如此,京剧和许多地方戏曲的生存困境有望解脱。台湾地区中青年戏曲观众较多,其直接原因就是中小学教育长期以来就有戏曲教育环节。其实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政策,从中小学文化艺术教育开始就采取制度化的措施,既保护和提倡了本民族文化,又为高雅文化和民族文化培育了潜在的市场。如果一定要说这是“强制”、“强推”,我看也是培育民族文化精神、复兴民族文化和为确保祖国未来而培养下一代的必由之路,因此无可厚非。(马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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